(原标题: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表决采取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规则还明确了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提案审议、表决程序等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