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3日下午14:30在深圳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43楼大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7名,持有股份403,621,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93名,持有股份61,969,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23%。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PPP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务重组的议案》,同意460,435,689股,反对4,280,000股,弃权875,700股。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