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兴业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兴业集团分别解除了质押给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86627股、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614297股以及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13386363股,解除质押日期分别为2025年7月2日、7月1日和7月1日,合计解除质押36087287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4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3%。
截至公告日,兴业集团持股数量为485240420股,持股比例27.33%,累计被质押数量178805058股,合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36.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7%。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178805058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100%,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184514962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60.21%。
兴业集团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备查文件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