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王锦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总经理施俊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特此公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