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固有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其他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1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