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2025年修订))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部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等。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相关职能部门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公司应及时、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各个环节的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公司董事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对违反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将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