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和泰机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泰机电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6%,一次性授予,不设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34人,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24、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20%、30%、50%。授予价格为每股17.19元,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或20个交易日均价的50%。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需满足营业收入、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目标。个人绩效考核分为A、B、C三个等级,对应解除限售系数分别为100%、80%、0%。
公司已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