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六和律师对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会议于2025年7月2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1102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984人,代表股份1,818,294,813股,占总股本的39.1556%。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2. 解除高强独立董事职务;3. 选举新独立董事。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六和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