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数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买卖计划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股份变动须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违反规定买卖股票的,公司董事会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分,严重者交由监管部门处罚。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