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就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2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于6月1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通知。6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6月21日再次发布公告。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天城东路433号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2日9:15至15:00。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5人,持股39,303,815股,占总股本27.2924%。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