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书基于公司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2015年6月1日,完美世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也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2015年6月1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2015年7月3日,董事会调整行权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予议案。2025年7月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届满并注销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7,460份股票期权。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