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7月))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053,484元,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龙船坞路96号3幢1楼132室。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及推广等。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自2025年7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