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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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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为2025年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7月2日在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2名,持有388,059,293股,占总股本23.775%;网络投票股东697名,持有204,620,175股,占总股本12.536%。会议由董事长周汉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选举常黎先生和许薇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显示,议案一同意590,858,667股,占99.693%;议案二同意590,854,567股,占99.692%。中小投资者对两议案的同意率分别为98.883%和98.880%。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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