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等。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均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且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监事会确认,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7月2日,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7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