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接受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并于2023年5月30日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31%,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扣除回购股份后,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375,637,774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7,614,799.32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5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申请根据上交所交易规则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回购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本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