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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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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4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7024103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股份的6434%,占公司总股本的349%。本次权益变动后,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10916903股减少至3892800股,持股比例从543%减少至193%,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902410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4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二大股东为朱君斐女士,持股比例为884%。

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正良先生近三年内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等情形。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此外,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4030000股股票存在被动减持情形,若上述被动减持执行完毕,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成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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