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时代新材: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时代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时代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时代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时代新材本次发行获得内部及外部监管机构的批准,包括中车集团、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同意。发行过程中,时代新材与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向115名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最终收到48名认购对象的有效申购报价。发行价格确定为12.18元/股,发行股份总数为106,732,34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999,998.64元。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认购54,294,745股,占总发行量的50.87%。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时代新材还需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及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时代新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