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刘延安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废除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部分制度的修订及制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按规定解除限售。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新增担保对象为烟台福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