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涵盖股权投资、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股票基金投资、债券及其他债权投资、委托理财等。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
公司对外投资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交有权批准机构决策。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别为不同权限范围内的决策机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特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未达标准的由总经理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
公司设立专门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初步评估及效益评估,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并监控投资进展。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需遵循相关规定。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等人员参与决策和运营,确保投资保值增值。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记录和核算,并定期检查短期投资,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对外投资的收回和转让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保密和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