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适应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法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对董事会负责。相关部门需提供重大投资、资本运作等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等资料,作为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