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