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星湖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公告。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6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刘立斌主持,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出席人员包括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01人,代表股份861,797,9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869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45万吨氨基酸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A股同意857,359,051股(99.4849%),反对4,237,202股(0.4917%),弃权201,700股(0.0234%)。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