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立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鑑华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提名贾廷纲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郑小芸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李轶龙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轶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缪骏先生因组织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进行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废止《董事会决议程序》。上述制度修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