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证券关于福蓉科技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的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本次收购系福建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福建冶金8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工控集团),从而使省工控集团间接拥有福蓉科技权益并成为其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收购不涉及资金支付,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收购人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且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次收购已获得福建省国资委批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此外,收购人在过去6个月内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财务顾问兴业证券在自查期内的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报告确认收购人具备实施本次收购的主体资格,收购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