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曾辉祥))
本人曾辉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人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声明人:曾辉祥,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