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马骋、饶育蕾、曾辉祥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饶育蕾、曾辉祥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马骋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曾辉祥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会计学专业教授、会计学博士,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