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大成(意)字2025第115号。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接受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通知,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10:00在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53楼5310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3:00。董事长陈业先生主持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7人,代表股份536,387,0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570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534,677,43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681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