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粤 传 媒: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次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通知。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5:00在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32层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764,502,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5.8453%。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八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2025年度董事薪酬等。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粤 传 媒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