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梁丰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72,517,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2%。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2.《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关于修订并重述<公司章程>的议案》;4.《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合法有效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