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重大交易对方、控股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应及时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披露的信息应基于客观事实,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并按规定预约披露时间。定期报告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得披露,且年度报告必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还应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临时报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行业信息、经营风险等内容。信息披露程序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董事会最终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建立保密措施,确保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保密。制度自2025年6月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