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巨石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计950名,代表股份2,281,380,4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9898%。
会议审议通过了十项议案,包括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普通决议议案获得过半数赞成票。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