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22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针对其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隆22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涉及变更2021年可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会议由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召集,于2025年6月23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6月30日,采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异议期为5个交易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逾期未提交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审议结果。根据国信证券确认,异议期内未收到书面异议,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方式、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