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显示,收购人为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1号福建机电大厦。本次收购系福建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福建冶金80%股权无偿划转至省工控集团,从而使得省工控集团间接拥有三钢闽光58.15%股份的权益,成为三钢闽光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次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三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福建省国资委。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本次收购已获得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尚需在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福建冶金80%股权持有人的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