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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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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需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等。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成价和协议价。审议权限按交易金额划分,3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3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3000万元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详情,包括交易对方、标的、定价依据等。日常关联交易可按年度预计并披露。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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