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旨在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需履行相应程序。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应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公司董事和高管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申请、审批、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程序,确保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年度和半年度报告中应披露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或委托理财等行为。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可置换。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可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公司应设立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公告。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制度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