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旨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规定涵盖总则、审计机构与人员、审计职责与权限、审计程序、审计整改与结果运用等内容。内部审计工作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审计工作遵循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原则,确保审计监督无盲区。公司设立审计管理部门,负责审计项目的集约化管理与实施,接受公司党委、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审计管理部门有权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检查财务资料,调查问题,并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措施。审计工作实行计划管理,每年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需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审计整改由被审计单位负责,整改情况需跟踪检查。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