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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微透: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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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刘品律师及万茜律师参加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进行了验证工作。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4:3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系统,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276,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44,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17%。中小股东共4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38,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52%。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7,804,993股,占99.7991%,表决结果为通过;2.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37,266,779股,占99.9732%,表决结果为通过。会议记录已由出席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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