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赤峰黄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赤峰黄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6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选择标准、制定提名政策、物色合格人选、评估董事表现等。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会议、检查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权利包括出席和投票,义务包括熟悉职责、保证工作时间和精力。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