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收募集资金597,597,924.5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8日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23,557.00万元用于新增项目“李子园日处理1,000吨生乳深加工项目”。2025年6月27日,公司与宁夏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浦支行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专户仅用于募投项目资金存储和使用,各方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银行每月提供对账单,大额支取需通知保荐机构,未履行协议可终止并注销专户,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自四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