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7日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刘爱森主持,共有128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2,766,5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3634%。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和《关联交易制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