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江在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提出建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委员会决策有据可依。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高管列席。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所有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