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江在线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并负责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选任方面,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任职能力证明。具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受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认定不适合担任等。公司聘任后需及时公告并向交易所提交材料,解聘需具备充足理由。
履职方面,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组织会议、保密工作等,并协助公司加强治理机制建设。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支持其工作。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相关会议并查阅文件。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