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江在线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境内境外市场同步披露信息,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应全面履行公开承诺。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报告、公告义务。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公司应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