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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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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3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4年10月29日和2025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45元,授予价格调整为15.55元/股。此外,由于3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750股。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需作废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16,070股,合计作废420,820股。以上调整和作废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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