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规则主要内容包括: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涵盖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如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受托人不得对未列入通知的提案表决。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落实。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