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路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公司董事会确认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5月5日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重大异议、财务报告无否定意见、激励对象未发生违规行为等。公司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约90.18亿元,营业收入约1150.42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为6.18,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个人业绩考核方面,294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927,160股。同时,公司将回购14,448,840股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1.112元/股和2.219元/股。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