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秩序和议事效率,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须在两个月内举行。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涉及重大事项的决议需单独计票并披露。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无效或可撤销。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