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宏和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和改革顺利进行。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资本变动、重大收购、回购、合并、分立等事项、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可通过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