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27.60万股限制性股票;30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拟回购注销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385.964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413.564万股。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监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按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事会认为变更理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1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