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13点30分在上海举行,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提前二十日发布于指定媒体及网站。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46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58,861,930股;A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467名,代表A股股份6,225,235,396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名,代表H股股份365,671,858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名确认,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认为均符合相关规定。